热线电话:13318394533

广东千喜鹤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主营:食堂承包,饭堂承包,蔬菜配送,农副产品配...

商铺首页 > 新闻动态 > 景德镇职工食堂承包点击了解更多「千喜鹤餐饮」
广东千喜鹤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6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 广东 佛山
联系卖家: 魏总 先生   QQ在线咨询632482057
手机号码: 13318394533
公司官网: qianxihe.tz1288...
公司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3号十层1003

景德镇职工食堂承包点击了解更多「千喜鹤餐饮」

发布时间:2022-02-09 01:44:22        









第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分管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督促从业人员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

(二)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和健康检查;

(三)组织对购进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简称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进行查验,落实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

(四)组织对不合格或疑似不合格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标识、记录,并移出食品处理区,依法依规处置;

(五)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改;

(六)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四条 学校食品经营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对学校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一)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等级评定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三)明厨亮灶建设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行业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法律、法规、部委规章已有责任追究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部委规章没有责任追究规定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力,造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不好的影响,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有关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学校不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或执行不力的,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民办学校举办者未保障学校食品安全投入、落实校长负责制、督促校长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四)学校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抽查考核不合格或未履行相关职责,未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明厨亮灶要求,违反食品采购贮存使用、校外供餐管理规定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五)学校未落实食品安全民主监督机制、陪餐制度、同食堂购餐制度,违规将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强调了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有关人员培训的考核要求

一是要采取预先划定考试范围并统一发放试卷等形式,定期开展行政有关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及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考试采用集中考试、闭卷作答的方式,并通过现场监考、考核、抽査等方式对考试情况进行监督检査。二是有关人员的培训考试成缋将记人行政有关人员培训档案,作为行政有关人员年度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对有关培训考试不及格的行政有关人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将注销相关有关人员的行政证件,并调离相关岗位。三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对食品安全监督有关人员不良行为的举报权利。按照本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发现食品安全有关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以及不规范不行为的,可以向本级或者上级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这一规定,突出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理念。在强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良行为依法打击的同时,我们还要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有关人员的不良行为进行监督。






总体经营目标  1、切实保障所有员工的生活,按日平均300-400人就餐水平配置经营规模,并能满足极端就餐量500人的需求。  2、满足高、中、低三个不同等次家庭收入的员工就餐需求,员工一天三餐,早餐标准不高于2元(一主一汤一菜),中、晚餐标准不高于6元(一荤两素一汤加米饭或面食),另外员工可以点菜(小炒菜),价格标准控制在5—10元。为保证比较低需求,采取自愿消费的生活标准,以满足所有员工的生活需求。  3、水、电、燃气核定一定的用量,在核定量以内免收费用,超过部门按价收取费用。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304108043@qq.com
  • 魏总先生 QQ在线咨询632482057
  • 手机:13318394533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上看到的!

广东千喜鹤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3号十层1003

电话:13318394533传真:0757-82500578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如查证属实,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304108043@qq.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商铺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新闻动态 | 诚信档案 | 联系我们 |

广东千喜鹤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757-82500578 传真:0757-82500578 联系人:魏总 13318394533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3号十层1003 主营产品:食堂承包,饭堂承包,蔬菜配送,农副产品配送,工厂食堂承包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千喜鹤餐饮,欢迎咨询...